索 引 号:paq/jtj-20170427-065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日期:20170427 |
发布机构: 交通局 | 主题词: 其他 | 文 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涉及全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交通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区公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执行并监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四)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区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实施有关规费政策。
(五)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实施全区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公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七)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全区公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道路客货、危险货物运输,汽车维修、汽车驾驶学校和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上岗资格以及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及道路客货运输。
(十)承担跨区道路运输及交通基础设施等的协调职责。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