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paq/shbzj-20150825-123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日期:20150825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主题词: 其他 | 文 号: |
一、“十二五”期间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全面完成“十二五”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了比较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目标考核体系、资金筹措体系、政策措施体系,较好地完成了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任务。至2014年底,累计全县安置就业7077人(次),城镇新增就业5698人(次);累计登记各类失业人员9331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在3.5%以内。
2、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和再就业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我县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展就业岗位,不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困难群体帮扶机制,实施培训计划,全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4年10月,“十二五”期间累计发放贷款6405.5万元,落实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职业介绍、小额贷款贴息等各项补贴共6974.26万元。进一步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和贷款额度。
3、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以创充分就业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体帮扶机制,组织开展了“再就业援助”等活动,重点加大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至2014年,共帮助“4045”人员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718人(次)。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大学生等就业困难人员,每年开展了 “春风行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大型招聘活动。
4、职业培训取得明显成果。“十二五”期间,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劳动者的素质结构得到一定改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以就业为导向的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培训体系逐步完善。到2014年10月,4年累计农民工“进城务工”培训9750人(次)、下岗失业人员2397人(次),创业培训 1830人,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能力提高培训350人(次)。
5、收入不断增加。随着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形式以及派遣就业、自主就业、创业就业等多形式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确立。目前,劳务收入已成为我县农民增收和致富的主要途径,三分天下有其一,四年来累计实现收入11.7亿元。
(二)规划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就业总体压力仍然较大。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步伐的推进,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目前,我县正处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新成长劳动力的高峰期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加速期。部分人就业意愿不强烈。绝大多数失地农民从事脏、累、苦、险和低收入的产业,工资水平低且就业的稳定性差。另外务工后由于懒惰、纪律差等原因不服从企业管理,导致不充分就业的人较多,我县需就业人数总量居高不下。
二是创业促就业机制需进一步不断完善。创业促就业工作各项制度刚刚起步,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经验不足,实施办法不多。
三是初级等级的职业培训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职业技能培训均为初级等级,已不能满足群众外出就业对技能的需要。
二、“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以建设创业型城市为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初步形成扩大就业与改善民生、完善就业再就业体系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为建设和谐新平安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不断提高劳动者文化素质,进一步改善社会创业环境,努力将失业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到“十三五”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三)“十三五”期间具体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1)保持就业继续增长,统筹城乡就业。 “十三五”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培训率达到70%,就业安置率达到95%以上,“十三五”期间,年转移农村劳动力不低于40000人(次),占全县劳动力总数的70%以上,其中省外输出人数达到总输出人数的40%以上,劳务人均纯收入占到农村总收入的50%以上。就业形式更加灵活,就业渠道更加多样化。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大大改善,以劳动力市场为依托,基本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
(2)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扩大就业容量。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观念,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我县实际,将第三产业作为今后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继续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投融资、税收、技术服务、市场开发、信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它们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建立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更加完善的创业环境和服务。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解决困难行业和特殊群体的就业问题。“十三五”期间继续把促进各类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劳务输出等途径,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就业援助制度化。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工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依托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开发适合困难群体的就业岗位特别是公益性就业岗位。通过优惠政策支持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
(4)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作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期间的基本保障,全面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5)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劳动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职业培训工作,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培训机制,提高职业培训质量。按照适应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创业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到“十三五”末,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人数累计达到35000人,转移输出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