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我局获悉区政府反映的“裕丰小区穿衣戴帽、窗户未更换”的问题。局领导对提出的问题特别关注,安排专人深入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如下答: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文件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节能设计标准设计,该住宅楼为2005年之后修建,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并达到节能标准,不需要更换窗户。
古驿大道及平安大道街景提升改造工程中,如海东质检办公楼、原开发公司住宅楼、供暖公司住宅楼、畜牧局住宅楼、水利局家属楼、党校住宅楼等所更换窗户的楼宇,原设计为钢窗或铝合金窗,都为不满足节能标准的窗户,全部更换为70系列铝塑复合节能窗。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魅力,对临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和亮化设计,同时增加节能措施,该住宅楼外墙涂料颜色与平安大道及古驿大道街景提升工程整体效果不搭配,因此只进行外墙涂料的粉刷工作。
海东市平安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17年9月26日 |